注意啦
南京这些补贴直接发给个人
本月底截止申请!
错过就无法再申请!
一起来看!
南京市租房补贴需自行申请!所以南京12月/7-12月租房补贴需本月申请,若符合条件但没有申请,导致错过当月是不可补申请的。
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其中,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类规上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先行试点)新引进的硕博毕业生,博士每人每月2400元、硕士每人每月960元。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
租房补贴(已享受人员)-旧入口

租房补贴(新申请人员)-新入口

在制造业、生活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2025年按规定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重点群体。
重点群体包括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5年有登记失业记录且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1.补贴标准:按照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25%给予社保补贴。
2.补贴期限:补贴由中小微企业申请,申请期限截至2025年底。补贴期限为1年,从中小微企业2025年为上述重点群体实际缴纳社保当月开始计算,最晚发放时间不得超过2026年底。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补贴采用先缴后补方式,根据中小微企业为重点群体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月直接发放至重点群体社会保障卡账户。
2025年11月24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或额度使用完毕结束
在原补贴资金200万元基础上,追加300万元,调整后,本次活动总补贴资金额度为500万元。
根据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不含税价为准)予以补贴。具体如下: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不含税价在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3000元/辆。
雨花经济开发区第三轮汽车消费补贴可以叠加国家、省、市、区汽车补贴活动,上级政策有另行规定的除外。

活动期间,在活动企业新购7座及以下非营运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上牌(不限上牌地区)的个人消费者。每位个人消费者限参与一次。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5〕22号)文件规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小伙伴请抓紧时间办理哦!
1、参加失业保险 1 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此条件有效期限到2025年12月31日)。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且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或江苏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网中可查询的。
3、以企业在职职工身份申请补贴的,证书颁发当月需满足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正常缴费状态;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身份申请补贴的,证书颁发当月需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状态。
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可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证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线上申请: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通过“服务—就业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模块办理。


申领人按年度申请。申领人应当在婴幼儿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对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当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
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
补贴对象为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户籍登记在江苏省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
1.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2.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
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应当在2025年提出;
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
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
3.未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
4.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可申领死亡当年的育儿补贴。
申领人原则上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补贴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至婴幼儿年满3周岁。
1.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可连续申领3年补贴,共计10800元
2.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可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补贴金额。
线上申请:苏服办app
线下申请:
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
来源:南京本地宝